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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》及各新城区人民政府通告要求,武汉市行政区划内自2022年7月1日起,实行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,无任何例外时段或区域。武汉市江岸区、江汉区、硚口区、汉阳区、武昌区、青山区、洪山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、武汉化学工业区、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(以下简称开发区、风景区、化工区)的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,其他地区经开发区、风景区、化工区管委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,可以列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。武汉市其